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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嘉宾,次日便成了大佬们带在身边肆意招摇的玩物。

季珣不是没听说郑乘风那些折磨人的手段,人命轻如草芥,在他眼里,尊严和清白是一文不值的东西。

照余清嘉这个性子,如果继续跟对方僵持下去,恐怕只能落个鱼死网破的下场。

命运弄人,阴差阳错,季珣仰头喝完最后一口红酒,想到了这两个词。

当年他没能留住宋迦也,今天却救下了与对方有三分相像的余清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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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珣对待歪果小漂亮的方式就像养聪明小土狗,belike:坐下、起立、吃饭……

二十二

想着明天还有事,季珣并没有喝太多酒。他关灯往楼上走,打算借酒劲好好睡一觉。

路过客房时,门内传来一阵清晰的流水声。

按说这个时间余清嘉早该洗完澡了,季珣怕他使用电器遇上了麻烦,于是轻轻敲了两下房门。

“余清嘉,还没休息吗?”

水声停了,门很快从里面打开,探出一只圆圆的脑袋。

“对不起,吵到你了。”

他以为是自己洗衣服的声音把季珣吵醒了,顿时觉得很不好意思,眼角嘴角一并向下垂着,满脸歉意。

“嗯没有。”

这歉疚的表情看得人心里酸软。

“遇上麻烦了?水?”

“不是麻烦。”余清嘉摇摇头,伸出两根手指轻轻捏住对方的手腕,将人拉进房间。

指尖暖融融的,落在季珣脉搏跳动的位置。明明是极有分寸感的接触,却显得很自然、很亲近。

洗手间里,季珣那件外套已经洗好了。余清嘉挽起袖子,把拧干的衣服抱在身前,抬手指了指烘干机。

“它,怎么用?”

季珣没说话,看对方拿着沉甸甸的湿外套,双手冻得通红,干脆接过来直接扔进烘干机,开了慢速模式。

[旁边就是洗衣机,为什么不用?凉水洗不觉得冷吗?]

余清嘉知道客房有洗衣机,这也是他为数不多可以流畅使用的电器。

只是印象里这玩意转动起来很吵,他怕影响季珣休息。而烘干机是没用过的新奇物件,他刚刚发消息问过别人,这台机器声音很小、烘干的衣服更柔软舒服,可以用。

季珣是很好的人,余清嘉希望他能一直穿舒服、香喷喷的衣服。

“用冷水更加干净。”

余清嘉淡淡打下这一句话,显然没指望这位在市中心住大平层的超级有钱人能了解这些家务小常识。

某种意义上他甚至觉得两个人在生活方面很互补,搭伙过日子能穿上干净柔软寿命长的衣服,吃香喷喷的热汤面。

但是没有办法,相比理想中安逸的生活,余清嘉更需要一份稳定的工作,努力赚钱。

国内一块墓地永久使用权需要二十万,他必须尽快攒钱,才能早日将妈妈的骨灰从大洋彼岸迁回来。

他的情绪变化很快,也不会刻意隐藏。上一秒还神采奕奕要学着用烘干机的男孩,下一秒想到妈妈,神色瞬间黯淡下去。

季珣注意到这一变化,看他情绪不好,并不打算多问。

[先休息吧,需要换洗的衣服放好,明天有人来收拾。]

折腾了一夜,即便是上过发条的机器小狗也该觉得累了,余清嘉更是比机器狗精神不了太多,连连点头答应着。

回到主卧,季珣躺下时已经接近凌晨三点。迷迷糊糊眯了一会儿,天已经亮了。

他起的很早,换上一套低调的西装,挑了根纯黑色领带,又打了个端端正正的温莎结。

出门的时候,余清嘉满打满算才休息了四小时,正是睡得沉的时候,一点声音都没听到。

去墓园的路很远,季珣想要带的东西又多。他不喜欢假手他人,于是开车走走停停,几乎跑遍全城才买全了宋迦也生前喜欢的甜点、香烟和兰花茶。到山脚时,已经是下午了。

这片墓园占地面积广阔,一路往松阳山上走,冰冷沉闷的墓碑并排而立。

路上季珣一手抱着花、一手提着礼物,山上秋风瑟瑟,到处都是卷落的枯叶,踩上去有清脆的响声。

而季珣不再是少年时,不会像小时候一样趴在哥哥耳边说脚下的叶子好像脆脆的薯片,我们会不会踩痛他。

他护着怀里的鲜花,走到宋迦也墓碑前,盯着那张在墓园里格格不入的黑白照看了几秒,把带来的东西放好,自己也跪了下去。